关于组织申报2010年上海市服务业发展 引导资金的通知
http://www.changning.sh.cn  长宁门户网站 2010年02月25日  作者:

  为充分利用好上海市相关资金和政策,加快我区现代服务业发展,支持我区企业发展壮大,按照《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评审小组办公室关于申请使用本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有关工作的通知》(沪发改服务(2010)003号)要求,现开始组织申报2010年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凡在长宁区注册、并在长宁区纳税的企事业单位,请按照申报要求(见附件)备齐相关材料,在2010年3月15日前报送长宁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发展科。

  

  

  联系人:贺文伟  陶莉

  电话:22051120

  地址:上海市长宁路599号机关大厦1120室

  邮编:200050

  

  

  

  长宁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四日

  附件:

  1、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评审小组办公室关于申请使用本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有关工作的通知(沪发改服务(2010)003号);

  2、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府发〔2009〕24号);

  3、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评审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操作规程》的通知(沪发改服务(2010)001号);

  4、上海市2010年度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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